为进一步落实《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的有关文件精神和《2007年长沙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计划》,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设置要求,严格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认真组织、开展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。本次招聘录用的毕业生全部实行人事代理(技术骨干和学科技术带头人引进、政策性安置转业军人除外),其人事关系委托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。具体面试、考核、考察方案如下:
一、 面试与考核:
(一)面试、考核对象:
1、笔试+面试+考核方式:参加长沙市人事局于2007年4月8日组织的全市统一考试后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考核人员。
2、面试+考核方式:由学校组织面试,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、1: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。
3、技术骨干和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引进,可直接进入考核。
(二)面试、考核时间:(公开选调时间另行安排)
1、面试时间:2007年4月26日
2、考核时间:2007年4月28日至2007年4月29日
(三)面试、考核内容:
(一)面试内容:先作五分钟自我介绍,然后完成随机抽取面试问答题(必答题和选答题)回答。主要对参加面试人员仪容仪表、语言表达、特长作综合评价。
(二)考核内容:主要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教学能力、文字能力、语言能力及学业成绩作综合评价。
1、试讲或操作能力考核:按照学校制定的新进教学人员考核评分标准,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分(占考核成绩的50%)。
2、文字能力考核:由学校考核小组出题进行考核评分(占考核成绩的20%)。
3、普通话测试:按普通话测试标准由学校语言测试小组组织测试,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(从事语言学教学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)或以上;有省级合格证的免试(占考核成绩的15%)。
4、其他方面:考核新进人员在校和实习单位(或原工作单位)的表现、学科成绩(工作业绩)、工作的责任感等(占考核成绩的15%)。
(四)考核结果:采取以考核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1:1.5确定参加考察人员。
二、考察与体检:
参加考察的毕业生须到校试用考察,时间为一至两周,考察结束由考察部门写出书面考察意见。公开选调人员可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、座谈、调档、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。考察结果交学校公开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。凡考察合格者由学校人事科组织到医院体检。
三、录取与聘用:
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报市卫生局、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。
该方案中未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一律按《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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