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标题文档
首 页 | 学校概况 | 机构设置 | 党建工作 | 师资队伍 | 教育教学 | 招生就业 | 校园文化 | 实训基地 | 公共服务 | 师生天地 | english
 
 
继续教育
名师风采
人才招聘
人事政策
师资概况
 
当前位置:主页>师资队伍>人才招聘>  
长沙市卫生学校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07-10-20

为进一步落实《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》的有关文件精神和《2007年长沙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计划》,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设置要求,严格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认真组织、开展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。本次招聘录用的毕业生全部实行人事代理(技术骨干和学科技术带头人引进、政策性安置转业军人除外),其人事关系委托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。具体面试、考核、考察方案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 面试与考核:

(一)面试、考核对象:

1、笔试+面试+考核方式:参加长沙市人事局于200748日组织的全市统一考试后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考核人员。

2、面试+考核方式:由学校组织面试,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、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。

3、技术骨干和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引进,可直接进入考核。

(二)面试、考核时间:(公开选调时间另行安排)

1、面试时间:2007426

2、考核时间:2007428日至2007429

(三)面试、考核内容:

(一)面试内容:先作五分钟自我介绍,然后完成随机抽取面试问答题(必答题和选答题)回答。主要对参加面试人员仪容仪表、语言表达、特长作综合评价。

(二)考核内容:主要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教学能力、文字能力、语言能力及学业成绩作综合评价。

1、试讲或操作能力考核:按照学校制定的新进教学人员考核评分标准,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分(占考核成绩的50%)。

2、文字能力考核:由学校考核小组出题进行考核评分(占考核成绩的20%)。

3、普通话测试:按普通话测试标准由学校语言测试小组组织测试,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(从事语言学教学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)或以上;有省级合格证的免试(占考核成绩的15%)。

4、其他方面:考核新进人员在校和实习单位(或原工作单位)的表现、学科成绩(工作业绩)、工作的责任感等(占考核成绩的15%)。

(四)考核结果:采取以考核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11.5确定参加考察人员。

二、考察与体检:

参加考察的毕业生须到校试用考察,时间为一至两周,考察结束由考察部门写出书面考察意见。公开选调人员可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、座谈、调档、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。考察结果交学校公开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。凡考察合格者由学校人事科组织到医院体检。

三、录取与聘用:

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报市卫生局、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。

该方案中未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一律按《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》。

 

 

 
长沙市卫生学校欢迎您
   
 
长沙市卫生学校版权所有
学校地址: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39号
联系电话:0731-4015904 0731-4015932(专线)
0731-4015977(周末及夜间)
邮编:410100